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印發《通知》要求
做好農村地區疫情防控工作
抓好農業生產和農產品供給
綜合農業農村部、央視
1月14日,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做好當前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強調,各級黨委農辦、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部署要求,堅持分區分級、科學防控、精準施策,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協助做好農村地區疫情防控工作,抓好農業生產和農產品供給。
《通知》指出,近期,河北、黑龍江等地農村地區或城鄉結合部出現新冠肺炎疫情。農村地區醫療條件差,防疫能力和意識不足,現又正值春節臨近,農村地區人員流動性加大,聚集性活動增多,疫情防控形勢更加嚴峻復雜,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的短板凸顯。《通知》強調,要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作用,組織開展聯防聯控,切實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和措施。要加強宣傳教育,引導農民群眾自覺主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增強農民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發熱后第一時間報告、就診意識;加大文明行為提示力度,教育引導農民勤洗手、少串門、不集聚,提倡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席不辦,廣泛深入推進村莊清潔行動。要有序引導農民工返鄉回鄉,減少人員跨區流動,鼓勵用人單位根據生產需要和農民工意愿,積極引導農民工留在務工地就地過節;屬地基層黨組織要做好安撫和疏導工作,解除就地過節農民工后顧之憂;對確有返鄉過節需求的農民工,鼓勵開展節前節后的“點對點”“一站式”接送;引導支持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創業。要加強農村地區防疫物資儲備,暢通農村物流配送渠道,保障農村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需要。
《通知》要求,要切實抓好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農產品供應,滿足城鄉居民生活需求。把糧油、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農產品納入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圍,積極組織疫情低風險地區的行業協會、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市場主體加大對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農產品供應。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農產品加工收儲,有序組織市場投放,確保農產品產銷順暢,防止出現賣難和斷供。加強農產品市場價格監測和分析預警,科學合理安排重要農產品生產,強化農作物田間管理,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農戶開展生產托管服務。保障農業生產資料物流暢通,嚴禁未經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擅自設卡攔截、隨意斷路封路阻斷交通的行為,不得隨意以防疫為借口攔截農資運輸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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