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消費者李先生向邢臺工商12315指揮中心投訴,在某種子門市購買玉米種子900元。種子播種到地里后發現長出的苗弱,有出芽萎縮現象。李先生就此情況找到該種子門市,該種子門市認為不是質量問題。后經12315中心調解,商家退還消費者貨款并補償消費者現金共計2100元。
時下正是農忙季節,所謂“民以食為天”,農資質量關系到國計民生,直接影響農戶一年的收成。為了維護好夏種期間農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和諧安全的農村消費環境,防止假冒偽劣產品坑農害農。邢臺工商12315指揮中心提醒廣大農民朋友在購買化肥、農藥、種子等農資產品時,一定要到有固定場所、證照齊全的農資經營單位購買,不要貪圖便宜而購買流動商販銷售的產品;要仔細查看包裝是否規范,標簽是否完整,有無合格證、商標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及使用說明;一定要向經銷商索要發票和有關票據,索要的購貨憑證,要有銷售單位、購買時間、品名、規格、數量、價格、投訴電話等主要信息,并妥善保存;不要輕信經營者的口頭承諾,另外在播種前保留一點樣品,做為檢測、判定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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