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十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扎實做好化肥保供穩價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要全力確保化肥生產要素供應,著力提高化肥生產企業產能利用率。
關于扎實做好化肥保供穩價工作的通知
化肥是關系糧食安全的特殊商品,保障化肥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對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大局具有重要意義,今年以來,受生產成本推動、國際市場傳導、社會庫存較低等因素綜合影響,國內化肥價格明顯上行,氮磷鉀等主要品種價格與去年同期相比漲幅較大。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做好今后一段時間國內化肥保供穩價工作的通知》(發改經資[2021]1351號)要求,為做好我省化肥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市、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化肥生產工作,強化組織協調調度優先保障化肥企業原料、能源等生產要素供應,并向保障國內市場供應的化肥企業傾斜。國家能源集團山東公司、山東能源集團要敦促所屬煤炭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積極引導本地區煤炭、硫磺、冶煉副產硫酸等重點原材料供應企業,與骨干化肥生產企業簽訂長協合同,督促提高長協合同兌現率,保障化肥生產企業原材料足量供應和價格穩定。城市燃氣供應企業要嚴格履行與化肥生產企業簽訂的天然氣供應合同,在保證民生用氣的基礎上,采暖季盡量減少對化肥企業中可中斷工業用戶的壓減氣量、時間,同時研究建立與化肥生產企業雙贏的合作機制。各電網公司應優先保障化肥生產用電,全力支持化肥企業開展生產經營,保障國內市場供應。
各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等部門要優先保障產能60 萬噸/年(實物量)以上重點化肥廠供應國內市場化肥的生產用能指標及能源供應,對存量化肥產能在煤炭消費控制方面給予適當傾斜,新增產能要根據批復產能足額增加煤炭消耗指標,允許化肥企業開足馬力生產,所需指標全力協調解決,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要求,允許A、B級化肥生產企業按民生保障類企業管理,并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期間自主減排。
各市發展改革委要會同財政等相關部門督促指導本地區國家和省化肥商業儲備承儲企業,嚴格按照儲備管理辦法開展工作;洪澇、臺風等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造成重大影響時,加強與省發展改革委的溝通,及時會同農業農村部門按規定申請動用化肥儲備,保障本地區災后恢復農業生產用肥需要。有關化肥儲備承儲企業要根據政府宏觀調控部署及時投放化肥儲備,增加市場供應。各市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商務、國資、市場監管、供銷合作社采取措施,積極鼓勵引導本地區化肥生產流通企業保障國內市場供應。各地海關要嚴格按照規定對進出口化肥實施法定檢驗對進口化肥給予通關便利。化肥進口企業要充分發揮企業社會責任,積極擴大化肥進口、有序釋放庫存。
鐵路部門要保障供應國內的化肥生產原輔料及成品運輸以及國家和省級化肥商業儲備承儲企業化肥調運需要,著力保障疫情、災情發生地區化肥鐵路運輸暢通、裝卸正常;嚴格按照最新通知要求,落實好農用化肥運價優惠政策。對需要使用敞頂箱進行鉀肥運輸的地區,鐵路部門要增加敞頂箱配用量,確保散裝鉀肥運輸工作有序完成。交通運輸部門要保障化肥等農資水路、公路運輸通暢,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情況下,為運輸配送車船提供通行便利。航運企業應積極保障進口化肥運輸需求,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充分發揮化肥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大在重點產糧區的運銷備肥力度,服務農業生產需要。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厲查處化肥市場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重點對鉀肥、氮肥等化肥生產、流通企業開展監督檢查,依法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各市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看記肥料監督抽查,會同有關方面深入開展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摻假使假、標識欺詐等違法行為,維護化肥市場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農民合法權益,各級國資委、供銷合作社要指導所屬化肥企業保持合理產銷、進銷價差,鼓勵讓利于農民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大力推進農業生產托管,支持農戶轉變農業生產經營方式,從購買化肥商品向集中購買施肥等生產環節服務轉變,實現化肥使用的規模效應,推動完善市場信用體系各級農業農村部門,供銷合作社要開展農業綠魚發展宣傳,向農民普及科學施肥知識,倡導有機肥替代化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機械深施、水肥一體化等科學施肥技術和緩控緩釋肥料、水溶性肥料等新型高效肥料,積極支持發展肥料統配統施等專業化服務,提升施肥專業化、集約化水平和肥料利用率,推進化肥減量增效。
各市要高度重視化肥生產供應工作,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扎扎實實做好化肥保供穩價工作,發揮化肥對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作用。市級發展改革委牽頭開展本地區化肥市場保供穩價工作,會同工業和信息化、財政、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國資、海關、市場監管、能源、供銷、鐵路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會商,分析研判本地區化肥市場供需和價格形勢,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協調解決化肥生產、運輸、銷售,使用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采取調控和產銷銜接措施,保障本地區化肥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本地區每季度化肥市場形勢和已開展的有關工作,各市級發展改革委需于下一季度開始后5個工作日內上報省發展改革委(經貿處)。
(來源: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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