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五年,土壤污染防治法終落地:全國人大常委會8 月31 日表決通過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為我國首部專門規范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自2017 年6 月以來,《土壤污染防治法(草稿)》經過三次審議、不斷完善,正式法律將于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塵埃落定,重心在于預防和保護:《土壤污染防治法《原則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分類管理、風險管控、污染擔責、公眾參與,預計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心在于預防和保護。
其中重要內容包括:
責任主體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義務
部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與排污許可制銜接
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力度,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
政策強化,開啟凈土保衛戰:早在6 月24 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全面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有效管控農用地和城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具體強調垃圾分類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伴隨著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出臺以及“清廢2018”行動后續的具體實施,我國固廢市場和土壤修復板塊有望實現擴容,特別是土壤修復、危廢處置、垃圾處理以及地下水處理等細分板塊。各個細分領域在政策的積極信號下,發展態勢有望逐步向好,凈土保衛戰正式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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